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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关于招聘法律顾问的公告
『时间:10-07-10』 [点击率:4404次]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福建省教育国际交流协会是福建省教育界开展对外教育交流的全省性半官方机构,是隶属于福建省教育厅的事业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发挥法律专家在政府机关法制工作中专业的作用,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我会拟按照公开、公正、适度竞争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常年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服务内容
  福建省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期限自2017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二、法律顾问主要职责
  1. 对重大决策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意见;
  2. 对各项规范性文件的草案进行研究论证和评估,提供法律意见;
  3. 对重大事项、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意见;
  4. 参与重要合同、协议、章程等的洽谈、草拟、修改和审核;
  5. 对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方面的业务培训,协助进行法制宣传;
  6. 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资格条件
  拟报名选聘的服务提供商应符合以下两项条件:
  (一)法律顾问执业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 经福建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非个人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有不少于20名专职职业律师,其中执业5年以上的律师不少于3名;
  2. 注册地址在福州市区;
  3. 有省市两级人民政府或省级职能部门的法律顾问经历,熟悉国内法律和国际法律;
  4. 能够指派1-2名执业律师(年龄在35-45岁之间)提供相应法律服务;
  5. 无违法违纪、不良信用记录。
  6. 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曾获得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曾经担任过省市各级政府部门法律顾问且成效显著的优先。
  (二)接受指派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从事律师3年以上;
  2. 有不少于1年的政府部门常年法律顾问经验;
  3.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不良信用记录。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 报名时间:2017年6月16日—2017年6月23日。
  2.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的方式,应聘单位应将律师事务所的申请材料(申请表及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报价函以密封方式直接交至或寄至福建省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秘书长。(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06号新侨联广场20层)
  五、评分及公示
  我会对报名单位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经会议研究审定后,在福建省教育国际交流协会门户网站(www.edufj.com)进行公示。
  六、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www.edufj.com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沛玉,联系电话:0591-87522605,13774584117

  律师事务所拟推荐法律顾问人选.doc
  福建省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公开选聘法律顾问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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